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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坚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七个坚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8月20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陈通,分别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下一阶段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如何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饶权表示,结合文化部门职能,将把建设好先进文化、守护好我们的文化基因和共有精神家园、阐释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面向国内宣传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面向国际社会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七个坚持”作为今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重点。

    饶权说,各类公共文化单位、文物保护机构、艺术院团、文化企业将努力探求运用丰富多样的文化形式,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优秀传统文化可感、可知、可行、可融,成为引导人们积极向善的力量。在守护好我们的文化基因和共有精神家园方面,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安全,有效排除文物险情和安全隐患。这里的文物保护包括可移动文物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以及大遗址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做好古籍修复和保存,推动再造善本工作。做好涉密文化遗产资源的保密工作,加强文物进出境管理。注重城镇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在全面阐释、系统梳理、科学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加强对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的挖掘和阐发。开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统研究,理清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主要内涵、突出特点、表现形式、基本规律。在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比例,力争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加强对文物、典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所包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展示和解读。推动古籍的整理、研究和翻译出版。加强对民间文化的挖掘,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推动修史修志。

    在着眼于继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饶权说,文化部将充分挖掘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中所蕴含的智慧和思想,努力让每个公民都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践行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传承单位和传承人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整体性保护,切实保护好文化生态。推动生产性保护,有效传承传统技艺。继续推进昆曲、京剧等地方戏曲、民族音乐的保护传承,实施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提升计划。

    在面向国内宣传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方面,饶权强调,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将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充分依托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等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努力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形成与文化传统相承接、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新民俗。

    针对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饶权说,将坚持推陈出新、兼收并蓄,切实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资金引导、艺术评论等方式,引导艺术家创作更多反映中华文化精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优秀文艺作品。依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通过数字技术等手段创新产品形式。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使开放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目前,我国在世界各国运营的文化中心已有16个。饶权透露,今年底将达到20个,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50个。文化部将着眼于面向国际社会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坚持围绕大局、不断创新,全面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文化领域的话语权。创新交流方式,推进中华优秀文化的本土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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